武甲斐: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牵引力

时间:2025-01-07


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牵引力,跑出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度,既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即时选择,又是资源型地区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长远之需,对于全省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培育经济增长点、强化产业竞争力意义重大。  

科技成果的价值在于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是将科技成果转变为社会现实生产力的市场化过程。从推动科技成果由“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科技创新全链条看,科技成果转化既是一项创新活动的终端,又是新一项创新活动的开端,也是促使科技创新不断开辟新领域,实现持续创新的循环点和关键点。当前,我国面临科技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严峻挑战,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牵引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中的难点、堵点,推动形成良性循环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成为科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牵引力,跑出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度,既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即时选择,又是资源型地区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长远之需,对于全省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培育经济增长点、强化产业竞争力意义重大。
  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鼓励引导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探索建立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和专业镇建设,探索施行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包干制”,赋予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分配权、路线决定权、团队组织权。组织产学研力量开展企业需求类科研攻坚,探索推进研发、转化活动一体化运行机制,真正从源头上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建立常态化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机制,推动技术需求方深度参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项目的过程管理、验收评估等组织实施全过程,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畅通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通道,组织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高校与科研院所技术服务人员与企业建立定点联系机制,有效提升成果发布、项目路演、政策宣传等服务对接工作效率,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二是进一步发挥晋创谷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优势。以我省的设区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为建设主体,汇聚省内外高校创新资源,重点选择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高、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科技成果转化特色突出、对周边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加快推进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功能化”的晋创谷发展运营公司,强化财务会计、法律商务、人力资源、金融证券、风险投资等板块的平台支撑建设。打通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壁垒,重塑科技成果登记、查询、筛选、对接、洽谈等服务流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征集、发布和推介对接机制,扩大宣传辐射范围和影响力,促进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匹配。面向省内外引进懂技术、懂资本、懂产业的核心运营管理人才,重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流程,提升技术转移队伍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新+成果+资本+社会参与”全链条、全周期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推动平台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采取创业训练营、培训机构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开展多维度创业辅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动态评价管理机制,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定制化的精准服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能力。以整合高校创新资源为主线,鼓励引导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以“四个坚持”为导向,突出科教融合、科创属性、创新生态、市场导向4大特色,率先打造集“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技服务资源集聚区”于一体的高教科创园。推动高校与产业密切联动,建立“鼓励教师推出成果—‘带土移植’—注册学科性公司—转化成果创造效益—教师股权激励—技术再创新再升级”的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鼓励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在高教科创园落地转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推动高校完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相关制度,探索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鼓励高等院校制定技术转移人才专门评价制度和职称评定办法,针对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新技术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化工作的高校教师,按照分类评审要求纳入“教学科研型”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鼓励将专职服务成果转化的科技管理人员纳入工程序列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其推广本单位科技成果取得经济社会效益过程中所作的贡献。鼓励引导各高等院校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引进聘用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将其纳入工程序列职称评审范围,并根据绩效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形成激励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环节和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是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把论文从“纸上”落到“地上”、创新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的过程,也是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效聚合、高效融合的过程。随着我省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的增强、晋创谷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优势的发挥以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能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科技成果将与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发展需求相向而行,助力我省深化全方位转型加速而行、疾驰而奔。(作者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研究所)


(来源:山西日报2025年1月7日 第12版 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