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甲斐:做好“四链”融合 集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时间:2025-03-24

当前,全球科技竞争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加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方向的代表领域,对于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竞争新优势具有关键作用。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等“四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仅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迈向产业链中高端,实现集群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区域集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抓手。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信心不动摇、锚定目标向前进,直面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不断集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努力交出让党中央和全省人民满意的答卷。

近年来,我省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四链”融合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产业营收突破千亿元,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一批百亿级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不断加快,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为深化全方位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要从强化“四链”融合产业链基础性、创新链牵引性、人才链支撑性、资金链保障性的角度出发,在锻造“单链”、筑牢根基的同时做好“四链”融合,不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集聚更多新动能、塑造更大新优势。


加强“四链”融合顶层设计,推动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化布局和系统性落实

发挥系统性作用,遵循创新规律,发挥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加强“四链”融合政策顶层设计,规划创新链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主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资本、人才等环节协同发展。

一是加强“四链”融合政策顶层设计。牢牢把握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要求,统筹战略规划、政策措施、重大项目、科研力量、资源平台、区域创新等重点环节,凝聚起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强大合力。健全“四链”政策协同、各类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各环节一体设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实现要素有序流动、政策同向发力,更好发挥企业主导作用,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着眼供需不匹配、信息流通不顺畅、主体激励不相容、融合环境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增加匹配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的创新成果、场景、市场、资金、人才的有效供给,打通堵点、畅通循环、提高质效,促进各链条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内高效融合。

二是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推动标准与产业政策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引导在产业政策中引用先进适用标准。以完善高效协同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为抓手,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推进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的深度融合,促进质量管控方式变革。发挥链主企业主导作用,按产业链制定并传导质量要求,引导中小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持续改进提升质量管理绩效,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引导科技中介利用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开展对接路演活动,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最新成果、企业技术需求分别组织开展专场对接活动。鼓励引导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服务活动。

三是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与产业互融互通。把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作为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成为创新型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开展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民营龙头企业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开放供应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合作对接,形成各类企业协同高效创新的格局。积极鼓励培育、引进“独角兽”“瞪羚”企业,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奖项的企业,给予奖励与支持。鼓励引导高科技领军企业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参加的创新联合体,探索实施创新联合体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定向委托机制。


深化拓展产业链“链长制”和产业链招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升级行动,瞄准智能、绿色、服务型制造发展趋势,培育壮大先进装备、新能源汽车、特色消费品等新兴领域产业集群,不断深化完善产业链“链长制”,全面推行“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模式,持续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一是不断深化完善“链长制”。重点打造先进轨道交通、煤机智能制造、通用航空、半导体、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大数据和信创、光伏、新能源汽车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健全“链长+链主”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总链长统领、链长推动、链主企业挂帅、责任部门牵头主抓、市级专班精准服务、链长办专班具体组织”的“六位一体”工作架构。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企业供需情况调度机制,形成链主企业需求清单、链上企业供应清单、产业链供需匹配清单。在三项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链主企业、链长牵头责任部门,定期开展产业链配套协作签约会,促成上下游企业间产品的配套,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企业优势互补、抱团发展。建立以“四链”融合为标识的“3.0版链长制”,从为企业纾困解难,点对点帮扶及帮助企业提升协作配套,延补建强产业链向构建产业、创新、人才、金融“四链”融合生态体系转化,不断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二是全面推行“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模式。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发展的关键作用,用足用好比较优势、竞争长板,加快补链延链升链建链,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各环节、创新链相关方等配套企业入驻集聚,增强全产业链整合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标准厂房、技术研发、信息服务等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开发区在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审批服务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探索通过建立产业孵化器、“园中园”等模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指导重点承载示范开发区全面梳理土地、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要素资源,形成要素保障能力清单。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重要环节,持续提升承载功能,招引“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性高”的产业链引擎性项目,推动重大产业链项目、企业入区集聚发展。

三是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以省属企业科技创新“1551”工程为引领,打造一批促进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的“链主”企业和细分行业领域的头部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推动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继续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计划,完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挖掘、培养、扶持机制,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强化行业龙头企业的垂直整合能力,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牵头建设一批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推动大企业积极开放供应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采取研发众包、大企业内部创业和构建企业生态圈等方式,促进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创新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发展需求,前瞻性部署建设人才链,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及紧缺人才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柔性引才水平,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吸引力,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扩量提质,大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战略科学家和“三晋工匠”。

一是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柔性引才水平。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理念,按照“弹性使用、软性管理、个性服务”的原则,在不改变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项目合作、联合攻关、成果转化、人才租赁、兼职服务、退休返聘、人才飞地等形式,引进人才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持。推动制定我省柔性引才引智实施细则和支持政策,分类对“首席专家”“特聘顾问”“周末专家”“人才专员”四类柔性引进人才给予支持,给予“首席专家”聘期内每年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根据“特聘顾问”承担我省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聘期内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给予“人才专员”聘期内一定额度的工作经费;以“周末专家”形式开展引才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工作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申请资助。支持用人单位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对其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晋工作,用人单位可为其申报省级人才、科技项目。

二是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吸引力。围绕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四类重点人才群体,强化重大战略人才计划支撑,助力我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施顶尖人才筑峰计划,对于战略科学家量身创设发展平台,实行“一事一议”引进的个性化支持机制,以3年为周期提供持续稳定经费支持。对于科技领军人才,赋予团队组建自主权,对引进的团队核心成员给予编制保障,不受岗位限制,根据科研和团队建设需要给予经费支持。实施青年人才集聚计划,试点实行基础研究人才专项给予稳定支持,探索设立山西省博士后科学基金,每年遴选资助一批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大力实行企业博士后设站“即时备案制”,提升各类人才项目、科技计划的青年支持比例,让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成长为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完善工程师职业发展制度体系,选拔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授予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等职称自主评审权。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链“链主”企业利用闲置厂房、房产、园区、孵化基地等建立一批省级“卓越工程师培育中心”。

三是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技能人才扩量提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三晋工匠”培育工程,争取部省共建“技能山西”,不断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丰富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新职业和新工种技能技术资源开发力度,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聚焦后备力量,高水平组织技工教育提升行动,新建一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群、省级高水平技工院校和省级一体化名师工作室。针对企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积极开展普惠制、订单式、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建设“工匠学院”,打造高水平技工教育联盟。积极发挥技能人才评价引领作用,继续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试点评聘特级技师,推动“三晋工匠评选”“山西职业技能大赛”迭代升级。


强化财政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保障功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完善专项资金支持、社会资金支持等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受益主体筛选机制,形成覆盖企业成长和创新生命周期的财政支持体系。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筹建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重点领域创新策源地。加大对筹建大科学装置、E级超算中心的支持力度,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纳入政府投资建设计划。支持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国家优化重组中争先进位,持续给予年度运行经费支持。正式获批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按照年度给予经费支持。改革重组省重点实验室,强化省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体系化支撑。抓好科技创新平台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奖补机制。

二是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技术总师负责制、企业主导技术研发机制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和专业镇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在项目生成和立项方式上实施产学研用一体化布局,支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活动。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课题)、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课题)的单位,按所承担项目(课题)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一定比例奖励研发团队。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国家奖励给予相应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支持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大同合作中心、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基地组建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的创新联合体,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

三是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资助晋创谷创新创业计划,支持高校院所在“晋创谷”创新创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整合产学研用资源,以“揭榜挂帅”方式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入股定价、合作对价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推广应用,全面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政策,编制创新产品目录,制定政府首采首订实施办法,鼓励市县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立重大新产品应用开发场景,加快新产品推广应用。建立省市两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N类专项子基金”,开展早期投资、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天使、种子基金开展成果筛选与孵化,产业基金负责后期的产业化支持,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配套服务。加强与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优秀投资能力及丰富产业资源的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推动基金管理人成为产业发展“合伙人”。〔作者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经济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来源:2025年第2期《前进》杂志